2,已接受;
3,初步审查;
4,公告;
5,授权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应当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