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性骚扰案件展示主办单位提供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岳洋,李慧慧)近年来,公共场所性骚扰和猥亵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地铁车厢内。如果我遇到“猪手”,我该怎么办?做一只沉默的羔羊还是勇敢地站起来?
11月28日,全国妇联在北京召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新闻发布会。被释放的案件涉及强奸和猥亵儿童、儿童监护、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家庭暴力、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等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是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突出和广泛关注的问题。其中,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强制猥亵案引起了关注。
今年7月,被告人王某坐在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车厢内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左侧,连续触摸其胸部等部位。在此期间,该名女子移动她的座位,以避免,王继续坚持和触摸她。后来,王某以同样的方式摸了另一名女子的胸部,被该女子发现并审问。王某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10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强迫猥亵案,并当庭宣判。王某因强迫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案是上海首例因在公共交通中性骚扰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它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改变了公众对“猪倌”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行政拘留而不能处罚的印象。这表明了国家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公共交通领域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明确态度和坚定立场。它发挥了应有的威慑作用,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扬。
事实上,由于取证困难以及许多淫秽人选择不提供证据,真正受到惩罚的“骗子”并不多。专家认为,此案的宣传意义在于,一是表明国家在打击各领域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特别是女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明确态度和坚定立场,准确适用刑法打击公共场所性骚扰,支持各级司法机关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 鼓励妇女在遇到性骚扰和其他违法行为时不要沉默寡言,大胆直言,加以制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和作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妇联主席沈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状和奖章。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伟为十佳案例组织者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会议表彰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等996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国家先进集体和马兰等995名先进个人。他们主要来自基层公安和法律部门、教育、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工人、青年和妇女等人民团体、律师事务所、协会等组织。他们兢兢业业,愿意承担责任,并尽最大努力为妇女和儿童服务。他们为促进性别平等、妇女全面发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闻发布会以情景喜剧和专家访谈的形式再现办案过程,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为今后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和解决问题提供典型范例,也为更多妇女依法维权提供指导。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199名领导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近150人参加了会议,包括相关部门和组织的代表,表彰先进代表,以及10个主要办案单位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