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妇女因将行李扔下楼被判3年监禁,缓刑4年。

女子向楼下扔行李被判高空抛物损坏楼下汽车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有期徒刑缓刑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云)注意!你留在楼上的任何东西都可能成为致命的“武器”,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高空抛物根据具体情况,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一名女子从自家阳台上抛掷行李、雨伞等物品,并砸碎楼下车辆发泄愤怒。法院最终裁定该妇女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判处她三年监禁,缓刑四年。

2019年1月12日,赵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松州街增槎路富力半岛一栋楼的房间内,因与男友发生争执,为了发泄愤怒,多次从家中阳台上扔下两个行李箱和一把雨伞,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将其砸碎,并砸碎了一辆由钟王某驾驶的小汽车,造成车辆损坏。经鉴定,这辆小汽车的修理费总计2692元。

后,赵某的朋友代受害人王某赔偿1万元。王某给了赵某一个理解。

199法院认定赵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赵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在获得受害者的理解后,应酌情从轻处罚。

考虑到整个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本院决定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199法院依法裁定赵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赵某因与同居男友发生纠纷,酒后将男友的衣服、行李和雨伞从11楼阳台扔出,并撞上一辆载有乘客的车辆,造成车辆损坏。根据刑法,她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没有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获得了受害人的理解,他认罪并接受了处罚,因此法院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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