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臧铁卫介绍了立法工作,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介绍说,10月份,常设委员会审议了八项法律草案,其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修订草案即将进入初步审查。
这是7年来第一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应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从发言人的介绍来看,修订是对社会关注的回应,审议修订草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问题。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的原则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的结合然而,近年来,引起舆论关注的学校欺凌、教师惩戒和教育学生、未成年人暴力侵害家长和教师等问题,都围绕着如何有效地将“教育”与“保护”结合起来产生了争议舆论普遍质疑,涉嫌违法违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得不到充分保护,教育和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校园欺凌问题日益严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的趋势是明显的。16至17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仍然占大多数,但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
遏制学校欺凌是本修正案的重点针对校园欺凌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了许多具体措施,如规定学校应建立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制度;学校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的欺负行为,并通知被欺负的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施欺负行为;学校应根据欺负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配合有关部门对欺负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纠正或处罚。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及时给予心理咨询和教育指导总的来说,这些措施在以前的学校欺负治理文件中已经有所体现,如《中小学生欺负和暴力防治指南》和《加强中小学生欺负综合治理方案》,但效果并不明显。
的原因是校园欺凌被一些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为可能影响学校的声誉,所以他们选择在内部处理。在内部处理中,学校和老师担心欺负他人的学生会被质疑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对未成年人伤害同学的有害后果往往被定性为“恶作剧”和轻描淡写,肇事者很少受到惩罚,既不要求他们完成多少小时的社区劳动矫正教育(这也被认为是侮辱),也不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由父母和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修订后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这有助于澄清各自的责任,但也可能缺乏协调。例如,学校有责任规定学校应该建立一个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系统。然而,要有效地建立一个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系统,需要家长委员会的参与。由于缺乏外部监督,一个没有家长委员会参与的学生欺凌预防和控制系统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此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能忽视对教师受教育权和受纪律处分权的保护,即教师应受到法律保护,以制止对学生的欺凌,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纪律处分。这要求教育应该依法进行。否则,被阻止的学生指责老师侵犯了人的尊严。教育署不会随便要求教师负责。谁愿意停下来?
据报道,这项法律也将被修订以防止青少年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亮点之一是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重新分类和界定,将其分为三个层次,即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并规定不同层次的干预措施。修订草案还改进了诉讼教育、服刑期满社区矫正和安置援助以及出狱后教育制度。这是值得期待的。我希望立法能够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做出非常明确的干预措施。如果处罚是由教师实施的,则处罚应由教师根据法律法规实施。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就要按照法定程序追究责任。不能允许干预和纪律教育再次变得软弱。只有这样,才能对法律进行修改,以回应社会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