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董先生致电专栏热线,表示今年4月,经朋友介绍,他在洛阳陆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辆东风商用车,立即得到了老板的承诺。当时,他向洛阳陆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了总计超过2.2万元的保证金和手续费。然而,等了四个多月后,车就在我们面前,但我们不能在路上开车。
dong表示,合同中已明确说明,由于许可证无法保证,只能退款。为什么现在很难收回买车的钱?上午,记者陪同董先生来到洛阳陆丰贸易有限公司拿当时与洛阳陆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来说,董先生说他已经和公司商量过多次了,但公司只愿意退给他1.2万元。与之前承诺的
洛阳陆丰贸易有限公司相差甚远,负责人表示可以将剩余的2000元押金返还给董先生,并当场返还。但对于董先生及分期付款公司办理的分期付款贷款,以及办理保险发生的违约金和共计7000多元的手续费,他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期付款公司说他们已经给了董先生救济,但根据合同,董先生仍需支付5700元以上的违约金。那么,董先生是否应该承担费用呢?该专栏的法律顾问表示,卖方应承担因贷款、分期付款、保险等原因未能获得车辆牌照或在道路上行驶而未能实际完成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