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作者在发表作品时经常遇到与发表权有关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吗?
网友咨询:如何理解发表权,发表权只能有一次吗?
吉林市燕岳律师事务所傅辉律师答:
发表权
,也称为发表权,属于个人权利,是指作者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和不发表权。事实上,发表权的行使往往受到其他法定民事权利的限制,如肖像权、名誉权和他人隐私权。作者行使发表权必须征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否则构成民事侵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与任何其他版权一起行使。
发布
的权利是一次性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作者没有将作品公之于众,但作者被推定同意在下列情况下发表其作品:
1,作者财产权转移时,作者应被视为已行使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与任何其他版权一起行使。
2,作者允许他人使用他未发表的作品,
3,作者将原始未发表作品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4,作为一项个人写作权,出版权受保护期的限制。
5年《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后50年内没有出版,著作权法将不再受保护
富辉律师分析:
《著作权法
》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依法监督管理作品的出版和传播。
发布
的权利只能行使一次。作品的出版应当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发表或展出,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
作者应享有发表
的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作者可被推定将其发表权转让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后未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死亡前未明确声明不发表作品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行使发表作品的权利。如果没有继承人或遗赠,原作品的所有者应行使它。
公共作品是作者的人格权公众不是特定于任何人的,人数是无限的。只要作者不向任何特定的人(甚至一个人)披露他的作品,他就被视为行使了公开权利。另一方面,披露的对象由作者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并有保密义务,这是不公开的。公开权的行使往往包括在作品的使用中,如出版、展览、上演等。发表权是作者的一项权利,包括决定作品是否公开、何时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未经作者许可透露自己的作品是一种侵权行为。作者去世后,如果他在世时没有表明相反的意思,他的继承人有权公开他未发表的作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出版权可以继承,只是法律假定作者同意公开。这种立法旨在发展和繁荣科学和文化事业。
的作者通常通过某些行为行使发表权。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行使或同意行使发表权:
(1)的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其作品。
(2)向报刊提交文章的作者应被视为同意发表其作品。
(3)作者同意公开表演、展示、展示和广播其作品。
(4)作者同意制作一部电影或将他的作品以类似于制作电影的方法固定在载体上。
(5)作者同意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以便公众可以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