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仲裁机构如何能“瓦解”在FTZ新地区设立商业机构?让我们看看投标指南

在第二届新民晚报博览会上,上海市司法局正式发布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商务机构管理办法》,具体如何办理商务机构的设立登记?今天,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申办指南已正式公布。让我们看看!

仲裁机构有哪些

说明: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设立商业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司法局提请

根据《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仲裁机构,以及中国加入的国际组织设立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仲裁机构,可向上海市司法局申请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新港区注册设立营业性机构,开展相关的涉外仲裁业务。

境外仲裁机构应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

根据市司法局专门发布的招标指南,申请条件包括:在国外合法设立并存续5年以上;在国外进行实质性仲裁,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事业单位负责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判断一家海外仲裁机构是否“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主要是基于对该仲裁机构受理的仲裁案件数量、标的数量和国际化水平的综合考察,以及国际仲裁领域权威杂志、报纸、评估机构等对仲裁机构的排名。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境外仲裁机构在本国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境外仲裁机构章程、境外仲裁机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境外仲裁机构仲裁员名单或推荐名单、境外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收费标准、业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登记表。 经营机构负责人未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文件、经营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或护照、经营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中国参加的国际组织申请设立仲裁机构,还必须提供该国际组织同意设立商业机构的证明文件。

外国仲裁机构应提交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公证员出具的上述在境外形成的材料,并由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仲裁机构应按照司法部批准的相关认证程序提交上述材料。中国参加的国际组织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承认的外事程序提交上述在境外成立的仲裁机构的材料。上述公证、认证、认证的相关材料应一并提交从

的审批流程可以看出,

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主要包括:

■申请符合

条件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申请设立商业机构,应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按本指引所列申请材料的顺序排列,密封并签署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别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中含有外文文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以中文版本为准

■审查

上海市司法局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形式合法,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材料。

上海市司法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认证

上海市司法局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司法部备案,并在司法部指定代码后颁发注册证书。境外仲裁机构

拟申请设立事业单位的,可提前向上海市司法局咨询申请条件和材料。上海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应就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要求和审批流程提供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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