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迫跪下,叫她父亲“来惩罚这个顽固的恶霸?律师解释:法律站在弱势

< p > < p > dongfang.com。垂直新闻记者宋祖丽

跪下,拍了一下,喊道,“爸爸,我错了”...我们如何抑制频繁的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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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3日),江苏省宜兴市警方在微博上通报了宜兴市女孩被欺负的情况,称被殴打的女孩季某和四名暴力女孩是12岁或13岁的初中生。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待遇的结果在网民中引发了一场关于“欺凌没有代价”的辩论。对于类似的案例是否有更有效的惩罚,父母应该如何引导他们的孩子面对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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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com。垂直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丁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

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送到特殊学校去纠正

“家长管理不好,普通学校管理不好,他们必须送特殊学校去纠正教育,这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一种比较严厉的惩罚。256岁+199岁的律师林表示,欺负14岁以下未成年人是目前较为常见的问题,法律并没有针对这一年龄层缺乏相应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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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7月22日在江苏宜兴发生的这起欺凌事件中被曝光。对公众来说,最引人注目的事情是m女孩欺负女孩跪下大喊“爸爸,我错了”并扇她们耳光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的泄露视频中,那个被欺负的女孩傲慢地喊道:“你要我报警吗?如果他们报警,他们就找不到我。

名被此言论激怒的网民冲到当地警方的微博上,敦促警方及时找到袭击者,并留言说,“那就看看警察好还是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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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受害人季牟某现年13岁,是宜兴市的一名初中生。四个暴力女孩周谋谋、吴谋谋、刘谋和沈谋谋也是12岁,都是宜兴的初中女生。6月28日下午,周谋谋等人在宜兴公园辱骂季谋谋,打他耳光,惩罚他双膝跪地,并因学习和生活中的矛盾拍摄视频。后来,纪没有通知他的监护人或报警。

警方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14岁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此同时,将会同教育当局和学校向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和安慰。

的处理结果显然不能满足情绪化的网民。许多人在警方的微博上写道,“警方确实帮不了他们”。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讳地说,过于轻微的惩罚被怀疑是纵容欺凌行为。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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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律师林解释说,警方的执法依据没有问题,但值得指出的是,法律并不是无力惩罚有严重不当行为的未成年人。

林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应当互相配合,采取措施,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严加管教。他们也可以把他们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矫正和教育。””

据林介绍,“勤工俭学”是为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尚未达到违法犯罪水平的青少年开设的。这些人从普通小学和中学辍学,被开除,或被认为不适合留在学校,但不足以将他们送到少年管教所,因此他们进入工读学校学习。256岁+199岁的林还表示,一旦被送进工读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会更大,因此公安机关和家长在做选择时会更加谨慎。

”这是一个无奈的办法,毕竟不能让这些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利用年龄的优势放手,特殊约束和管教,也是为了防止更多的犯罪“

而对于欺凌弱小者的父母来说,首先,作为监护人,他们有义务规范自己孩子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如果他们不能及时制止孩子的违法行为,他们将对后果负责。

根据警方的报告,在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中,有关学生的家长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56岁+199岁的“被定罪者”有下降趋势。许多网民认为宜兴警方对“合法”的处理仍远非他们认为的“合理”在宜兴警方检查通知的微博下,许多网民表达了对欺凌行为的担忧。有些人还问是否有可能降低“定罪”的年龄,并通过法律惩罚来警告欺凌弱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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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林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实建议将行政拘留年龄从16岁降低到14岁。

据《法制日报》今年6月5日报道,消息来自5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促进会。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公安行政处罚法修改稿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行政拘留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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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说:“这发出了一个信号,即八项重大刑事犯罪的定罪年龄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相应降低对于处于叛逆时期的14岁左右的未成年人来说,这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变化。年龄将不再是从惩罚到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的“盾牌”。“

纵向记者注意到,讨论《治安管理处罚法》降低行政拘留年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欺凌问题一些专家指出,14岁左右的年轻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最活跃、最叛逆的时期。降低行政拘留的最低年龄限制可以对学校欺凌起到惩戒作用。

但是,一些专家表示,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来看,给未成年人贴上“进监狱”的标签不利于其人格的形成,可能会导致反社会人格的形成

因此,林还说,对于校园欺凌问题,“既要善良,又要威信”“一方面,我们需要找到不良行为的心理问题的根源,并找到以积极的方式引导和鼓励他们的方法。另一方面,法例应放宽“入罪”的年龄,以加强法例对欺凌的阻吓作用。“

有禁止欺凌的法律。

宜兴女孩的受欺负也引起了许多家长的焦虑。你如何引导你的孩子面对可能的校园问题?当一个人不能寻求帮助时,他能鼓励自己的孩子反抗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对此给出了解释。4月6日,李玫瑾教授在他的微博上转发了一个最近的校园暴力案例,并评论道:“当一个人长大了,他必须学会如何面对各种各样的丑陋和欺凌。以善制恶就是以恶制恶!如果你不能保护自己?未来如何保护你的孩子和家人?还有你的国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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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中,李玫瑾教授也对叛军的防御性质进行了评判,他说:“任何反击都是正当防卫!”

林律师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检举和控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和林直言不讳地说:“法律是站在欺负人的一边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无意保护少年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是一种制衡制度。虽然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可以免于被判有罪,但法律给了正义的一方更大的保护——自卫对未成年罪犯的违法侵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林·进一步指出:“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就可以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无论‘不法侵害’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所为“

”林是办案时,有一个炙手可热的网友“贵州青年被刺死欺负案”本案中,当时仍在读三年级的15岁男孩陈(化名)在12小时内遭到同学殴打、虐待、掌掴,甚至用刀挑衅。当被十几个人包围时,他挥刀向另一个“首领”刺去,受伤逃跑了。被刺者伤重不治,陈受重伤,二级抢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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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陈因故意伤害罪最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继

之后,媒体分析称,自2014年案件发生以来,尚未发生引起全国轰动的“山东侮辱母亲案”和“昆山龙哥案”,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较为保守。在今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当地法院的工作人员也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就应该在“正当防卫”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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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陈的母亲也在接受采访时说。今年5月的垂直新闻记者说:严厉惩罚被欺负的孩子就是鼓励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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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是该案的代理律师,他对《垂直新闻》记者表示,平反这起引起公众关注的案件,也有利于遏制目前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目前,公众对欺凌事件中双方的法律地位存在诸多误解。有些人甚至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放在“保护恶人”的位置上

林说:“平反这个案子就是给所有被欺负的未成年人“吃一颗定心丸”,给被欺负的未成年人一个警告。当面对非法侵权时,未成年人可以勇敢地反击,当他们不得不自救或当他们看到他们的同伴遭受非法侵权时。”

林告诉记者,目前此案仍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答复。此外,该律师还向当地检察院申请启动该案件的抗诉程序。“无论如何,我和孩子的家人都不会放弃上诉的权利。即使我们被释放出狱,我们也会继续坚持为他的案子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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