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贷款为
“认房认贷”
,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
,最低60%,最高60万元
国家公积金中心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策将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以在线签署日期为准。
变更1:账户连续存放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处于延期支付、储存或退休注销状态的缴存职工同时,没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夫妻双方的政策性贴息贷款的贷款申请人。
第2项变更:如果第二套房确认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没有住房,且没有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贷款记录,则适用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
如果申请人的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只有一份住房贷款记录,且本市只有一套住房且名下没有住房贷款记录或名下只有一份住房贷款记录,则应遵循两项住房贷款政策。换句话说,一旦贷款买房,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从4月15日起,现在都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如果被鉴定为两套以上的住房,将不予贷款。
三变更:第二套房最高贷款600,
首付,按照规定,借款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第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购买两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如果借款人购买现有房屋,总购买价应为房屋评估价值和总购买合同价中的较低者。
的贷款额度,首笔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两套住房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适用的贷款金额、期限和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平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岁
的新政策对那些还没有买房子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那些已经买了房子的人也应该知道一些关于第二套住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