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的一个朋友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在填写健康通知时,他在“一年内不得经营”栏中填写了“否”然而,他之前做了一个小手术,对他影响不大,他已经完全康复了。
除了担心被拒绝保险之外,他隐瞒病情的原因是保险推销员说,如果保险合同满两年,即使他生病了,他也可以得到赔偿,因为保险法规定了两年的不抗辩期。
的结果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直接驳回,因为没有如实告知。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许多朋友有侥幸心理,担心如实告知身体状况会被拒绝保险或增加保费,所以选择了隐瞒病情或病史
加上保险法规定的2年非防御期,因此,即使疾病是在保险2年后发现的,保险公司也必须为其支付费用。
如果你也有这样天真的想法,恐怕小花会给你泼冷水。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被保险的销售人员疯狂夸大的“2年非防御期”到底是什么。非抗辩条款
199的内容:保险法199第16条规定,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接受保险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保险人自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只是以下四点:
1,在投保之前,你应该告诉保险公司你身体状况的真相;
2、保险公司不如实告知的,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合同成立后2年内,如果投保人有过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偿;
4年,保险合同成立2年以上,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事故也将得到赔偿
是关键点,这里的两年是指从合同生效之日到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而不是申请赔偿的时间。此外,这仅意味着保险公司不得因通知不实而在合同成立两年以上后终止合同,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索赔可以成功解决!
例如,小啊在购买保险时患有肝癌,但他没有告诉我,如果他两年后申请肝癌诊断赔偿,他肯定会被拒绝赔偿。因为保险公司无法对投保前已经发生或诊断出的疾病进行赔偿,此类疾病的索赔将在投保后解决。
以大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例。重大疾病保险将明确规定“保单年度内第一个确诊的疾病”将包括在内。其他人甚至要求“必须是疾病的第一次发作”,医疗保险一般是“过去的疾病”,没有补偿。
看过去疾病的规定,不要作出明确的诊断。只要有症状,即使不治疗,也属于过去疾病的范畴。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小a被发现患有乙型肝炎,他在投保时隐瞒了自己的病情,但是他在两年后得了中风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那么就有可能进行赔偿,因为这两种疾病之间的相关性相对较小
简而言之,两年不抗辩条款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法律规定,但人民法院通常不支持试图从现有疾病的两年不抗辩条款中获利。
不想占保险公司的便宜,即使保险前的检查并不严格,这样你就成功地投保了,但是当索赔得到解决时,保险公司会严格检查你是否被疾病保险了。
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我们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记录将被检查,最终导致拒绝赔偿。更重要的是,即使有一些轻微的疾病,它们也不会影响正常的核保。最好是诚实正直,内心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