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或借条是大多数人借款时需要做的一件事。借据的存在使得借款成为一个事实。双方都不应否认借款的存在,而大多数借据会就相应的利息达成一致。那么,我能在没有利息的借据上加上违约赔偿金吗?我能要求多少违约赔偿金?
网友咨询:欠条不包含利息。如果逾期,你能要求对方赔偿罚款吗?如果是,可以要求多少罚款?
北京德贤律师事务所董华律师答:
借据无利息可加罚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但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逾期利率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别不同情况:
(1)借款期限内的利率和逾期利率不约定。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款期限内利率约定但逾期利率不约定的,人民法院支持贷款人的主张,即借款人应当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董华
律师分析:
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声称在借款期间支付利息,但不支持;如果利息协议不明确,不支持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利息,其他主体之间的贷款利息协议不明确,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结合私人贷款合同的内容确定利息。
应付利息上限为
a,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任何超过年利率的利率协议均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年息36%以上的请求。
C。借款人和贷款人结清前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后,利息计入后一笔贷款的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证明。如果前一笔贷款的利率不超过24%的年利率,重新签发的债权证明表中的金额可视为后一笔贷款的本金。超额利息不能计入以后的贷款本金。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且当事人主张超额利息不能计入以后的贷款本金,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方法,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到期后应付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得超过初始贷款本金和整个贷款期限的利息之和,在初始贷款本金的基础上按24%的年利率计算。如果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数额的款项,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