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些父母以“父母”的名义不履行他们的责任。如果我承诺一笔不错的维护费,但却迟迟不付,我该怎么办?
王某与结婚后有一子几年后,夫妻之间的关系逐渐弱化,他们协商离婚,但是儿子应该由谁抚养是个难题。双方都不想放弃孩子的监护权。离婚协议书最后约定:“如果王有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儿子由王临时抚养,刘每月要支付赡养费1000元。儿子满11岁后,儿子将决定与哪一方生活在一起,双方将分别协商。”双方同意离婚后,王找到了固定的工作,但刘拒绝将儿子交给王王向当地法院起诉刘,要求其改变扶养关系,并要求刘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本院认为,王与刘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它合法有效。王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符合离婚协议的条件。因此,决定婚生子女应与王生活在一起。刘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儿子年满18岁,子女抚养费每年支付一次,至当年12月31日止。
因刘未支付赡养费,王于次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位主管去了刘的工作单位,和单位领导一起劝说刘。最终,刘主动履行了当年的维护费。但从那以后,刘再也没有支付任何赡养费,王不得不连续四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扣发刘的银行存款,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配偶一方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扶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财产分割、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裁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实施的责任
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赡养费判决、裁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教育、警告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一方,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仍然拒绝听取意见、接受教育和执行判决,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赡养费的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婚姻法》第21条所称“赡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费用应承担,但由于私立学校收费较高,贵族学校支付较多的择校费,或由于考试成绩和费用不足,不应属于维护费
儿童在未经父母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上学。不同意的父母可以不支付费用,但同意的父母应支付费用。
赡养费仅限于必要的部分。父母可以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拒绝支付孩子的差旅费和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
检察官提醒
,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家庭环境是和幸福和谐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有一对不同意和没有感情的冷清的父母。虽然离婚对一个人自己的生活负责,但也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离婚考验两个人的性格,并使他们走到一起。它不仅让对方走,让自己走,还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因为冲突越来越多,对孩子的伤害就越严重。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浓浓爱意永不减少,减少不同居的缺陷,也让孩子在阳光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