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月25日,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向记者反馈。为落实监管要求,地方城市商业银行正在或即将实施“异地贷款投放”的压力降级,严格控制异地贷款投放,限制投放,提高地方贷款比例。
东南城市商业银行一位负责人表示,地方监管要求2019年末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异地贷款仅比2018年末减少或不增加,分行异地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东北城市商业银行一位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城市商业银行已收到异地贷款相关要求的通知。
另一位来自华南城市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该行没有听说过监管要求。但今年年初城市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办法要求各分行坚持属地授信原则,严格控制异地客户新授信。对于目前各地未实施的强抵押授信,我行应加强担保措施,否则应加大减收力度,尽快退出。
此外,许多城市商人表示,他们没有收到接管请求,但他们的城市商人以前对海外业务的发展有严格的要求,基本上不允许海外贷款。
,其中,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文件,所谓“场外贷款”或“场外信贷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在本市的企业提供的各种表外和表内信贷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信用证、贷款承诺、融资租赁、信托融资以及其他表外和表内本币和外币信贷业务
一些城市商人说,银行在不同地方接受贷款的范围是根据分行注册的城市,而不是分行所在的省份,也不是分行所在的经营区域的半径。例如,如果借款人的注册地在广州等,深圳分行发放的贷款在不同的地方被算作贷款。
东南城市商业银行的一位高管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收到任何监管通知,这可能是当地监管要求的缘故银行不允许从其他地方贷款。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今年年初农村信用体系已被要求不得离开本省。
起初,城市商业银行在监管窗口的引导下,从外地获得了大量贷款,有些业务过于激进。
关于异地信贷业务,一位华东城市商业银行官员表示,我行不允许异地贷款,因为我行很难了解异地企业发展情况,贷后管理成本高,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异地抵押不容易处理。
上述东南城市商业银行高管表示,异地贷款“三查”很难落实到位,这也使得一些监管机构和机构在发放某些授信额度时较为谨慎。
城市商业银行不具备统一的异地授信监管框架,一般由当地银监局自行制定。
2016,银监会2016年原立法工作计划建议审慎监管局制定《非现场授信管理办法》。目前,下面没有报告。
2-015年,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集团客户信用风险提示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开展异地授信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加强异地授信管理,做好贷前尽职调查,规范授信审批程序,加强贷后风险管理,严格遵守风险底线。
。2015年4月,湖北银监局发布《关于加强湖北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授信监管的指导意见》。所有银行机构均可在国外、省外或省内辖市州(银行系统暂时未设分支机构的地区)开展各种新的异地授信业务。但是,各银行机构必须坚持统一授信原则,各分行和业务团队应避免授信客户重叠。
2-013年,浙江省和宁波市首次发布异地授信指引,在加强异地授信风险控制的同时,逐步缩小异地授信规模。
,但是,有些地方鼓励异地授信。2015年,浙江银监局将充分发挥集团信贷优势,满足大型智能制造企业异地融资需求。一些银行机构授予不同地方的大型智能制造企业不同的准入权,并授予跨地区的联合信贷。如民生银行台州分行、杭州富阳支行向某医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了3亿元的信贷,其他地方的子公司可以在当地提取信贷额度。
异地贷款规模是多少?2017年,中央银行系统员工发表的学术论文《异地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调查——以陕西为例》显示:
70%的地方股份制银行异地贷款流向省内城市,30%的异地贷款流向省外。从银行保险监管制度的处罚来看,异地贷款管理是监管的重要方向之一。例如,今年3月19日,大连银监局因异地贷款管理不到位,对进出口银行辽宁分行处以50万元罚款,导致大量信贷资金被挪用。
在此之前,向公司提供异地信贷的情况更多。由于一些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一些城市公司向不同地区的公司提供信贷。目前,异地信贷实际上更多的是“协助贷款”和“联合贷款”模式下的个人信用贷款
例如,2019年1月,浙江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上贷款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根据客户身份证地址、主要业务经营场所、主要居住地等维度建立统一的属地管理制度,按照异地授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异地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