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下属子公司的员工以每条0.01元的价格出售超过2亿条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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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子公司

蓝鲸TMT频道1月3日讯近日,中国司法文件网发布《陈德吴、陈亚华、符江甘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告陈亚华从中国电信全资子公司100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数据库中获取区分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手机号码信息,并提供给陈,陈在网上销售,总收入2000多万元,涉及个人信息2亿多条。

裁定显示,2013年至2016年9月27日,被告陈亚华从100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数据库中获取手机号码信息,并提供给陈。被告陈在网上以每件0.01元至0.2元的价格出售,然后将部分赃款分发给陈亚华。

、蒋福干是青岛林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2014年1月3日至2016年9月27日,他以每条0.08元至0.12元的价格从陈德吴购买了1235万条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以每条0.09元至0.1元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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