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为什么小企业仍然敢无视法律。这四个原因是关键点
对我国许多人来说,大学毕业后他们将进入社会工作,因为创业极其困难,需要雄厚的财力支持。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具备创业的条件,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大公司工作,也因为他们为国家工作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1995年颁布了《劳动法》,2008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随后相继颁布了《社会保险法》、《临时劳务派遣办法》等具体法律法规。这是为了限制许多非正规人员对劳动者的剥削。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现实中,仍然有许多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还有许多劳动争议。至于拖欠工资,更不用说,它们经常发生。既然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这些企业敢无视法律?事实上,这四个原因非常重要
1。非法成本低的劳动法
不像刑法。一旦他们违法,他们将面临相当严重的制裁。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劳动争议赔偿和劳动仲裁或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然而,如果这些法律得不到维护,它们将需要很高的成本,但处罚的成本非常低。在这种高高低低的情况下,小企业将面临风险和非法行为。但是,他们以后不会面临太多的处罚,这样他们就可以被理解了。
2。维权成本高
中国劳动法一般只能通过“一审和二审仲裁”来实施。也就是说,首先通过劳动仲裁,然后通过初级法院,然后通过初级法院,然后通过二级法院。再加上目前的仲裁法院系统本身,这样的原因使得程序非常复杂。此外,达成和解还需要一两年时间。投入的精力和费用无疑与一个人必须得到的工资不成正比。一般来说,人们去法院涉及巨额财产,而一般人的工资只有多少?所以一般来说只能是私人的
3。劳动监察“案件数量小”
。这是一个很好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大量的公司存在问题,也有大量的公司可以在劳动监察中接受投诉。没有足够的劳动力,他们一次只能处理一个案件,而档案上的人很少。此时很难有效发挥作用。
4。向工会寻求帮助的意识薄弱虽然现在人们寻求法律帮助的意识越来越高,但仍然很薄弱。侵权后他们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找相关部门来处理。这四个原因是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