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金融网/文
王孟德是孙宏斌的得力助手,也是融创中国的执行总裁和融创房地产的法定代表人。当孙宏斌在房地产业方兴未艾的时候,王孟德一直默默无闻,起到了很好的看家作用。现在,他因为一桩涉及融创地产的项目纠纷案而进入公众视线。
据经营者Caijing.com称,伟东工程建材有限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建筑合同纠纷仅涉及人民币19,220元。像荣创房地产这样大的公司怎么会缺少这笔钱?此外,融创地产和融创中国之间的关系非常不寻常。据调查,融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显示为01918HK。
从中国司法文书网获悉,2016年3月15日法院立案受理
原告伟东工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荣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后,于2016年4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伟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梦、赵永水,被告荣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白晓庆参加了诉讼。此案现已结案
原告主张
原告围盾公司主张,2011年9月20日,原告与被告及总承包人金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海益长洲别墅二期83#、84#楼外檐及外窗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协议,建筑安装面积为260.66平方米,价格为39.7万元。保修期为住宅区业主居住之日起三年,保修金为房价的5%。2011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清民一子楚193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该小区业主的居住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当前保修期已满原告多次要求,但被告拒绝付款。因此,检方要求发布一项法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9,220元的工程保修金;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荣创公司辩称,原告没有多次向被告索要工程质量保证金。相反,被告多次打电话给原告,要求原告办理质量保证金结算手续,但原告拒绝办理。被告同意为原告的担保支付19,22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20日,原告、被告与总承包人金坛公司签订了《海益长洲别墅二期83#、84#楼外檐门窗建筑安装合同》和《建筑质量保修协议》原告是83号楼和84号楼屋檐门窗制作和安装的分包商。协议第二项规定的保修期为单个项目的小业主入住之日起三年。原告
于2015年3月20日在我院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支付该项目154,998元。2015年5月11日,本院作出清民一子楚字第1937号民事判决,认定双方已结清账目,被告应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业主入住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这是保修期的开始日期。还决定由融创公司向魏敦公司支付135,778元的工程款。拒绝吠檀多的其他主张
2年10月015日,被告名称由“天津融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事实经当事人陈述、书证及其他证据证明属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和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工程保修期已于2015年12月30日到期,被告还同意向原告支付19,220元的工程保修金。因此,我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9,220元工程保修金的请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第109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判决结果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向原告伟顿工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19,220元
在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延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加倍。
案件受理费140元由被告荣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其代表人数复印一份,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来自
运营商Caijing.com的记者认为,荣创中国和孙宏斌一直表现出自己的大胆和勇敢。然而,这样的诉讼和纠纷确实是不恰当的。王孟德甚至不能拿孙宏斌的信任开玩笑。在寒冷的房地产市场,可信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