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警方与执法部门联手临时控制“老赖”并追捕逃犯

全媒体记者范天骄

网上追逃期限

公安机关一发现司法拘留的下落,法院就发出警告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如果法院决定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将执行逮捕并及时进行网上追捕……近日,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和望江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网上追捕的若干规定》,为逃避执行的“老赖”释放了一个组合“大招”。据了解,首批68名长期无法联系的人员已被列入公安系统临时控制名单。

为了避免执行死刑,一些“老赖”一年到头一直“躲猫”,但这种方法今后将很难奏效。根据规定,望江县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对潜逃或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采取调查和控制措施。公安机关接到法院移送的协助调查、控制通知书、拘留决定等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被调查对象受到警告后,公安机关(派出所)应当立即通知法院。案件在县内调查起诉的,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2小时内到有关公安机关办理人员转移手续。被县外调查控制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据望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将依法对潜逃、长期联系不到、下落不明的执行人进行司法羁押。将案件提交公安机关后,执行人名单将纳入110预警系统。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就会发出预警。预警地点的公安机关将尽快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法院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会及时将当事人带往看守所。

199记者了解到,如果申请执行人涉嫌被执行人或者其他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可以向县公安局投诉,或者县法院可以将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线索转交给公安局。《条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案情复杂的,立案审查期限不得超过30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申请人可以由执行人或者其他有义务执行案件的人代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提起自诉,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接到逮捕决定后,应当及时进行网上逃跑。

不仅“老赖”不易隐藏,而且它的车辆也更难隐藏。根据规定,望江县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执行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监控,并协助进行年检、过户、抵押、交通违法行为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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