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是指已设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的出现或法律原因而停止公司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公司清算,并处理未决事项,从而取消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那么,如果大股东擅自解散公司,他们应该怎么办?解散的规则是什么?
网友问:如果我和一个合伙人开了一家公司,刚盈利的大股东未经允许就决定解散公司,把所有债务都推到小股东头上,我该怎么办?
重庆市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答:
公司的解散和注销应符合公司章程,一般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大股东擅自解散公司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转让其股份。
公司的解散可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
(1)任意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任意解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年,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年,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认可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年,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2)强制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强制解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年,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行政处罚,必然会导致公司解散。
2年,司法解散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干预来强制解散公司,以保护被压制的少数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杨律师丁洁分析:
解散的一般理由是,只要有解散的理由,公司就可以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解散的一般原因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继续存在,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解散的影响:
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计算后分散”的制度。解散意味着公司人格的终止。中国实行“先分散后计算”的制度。这同样适用于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而只是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在清算结束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会被取消
1年,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公司在其他解散情形下进行清算。通过清算,被解散公司的现有法律关系将被终止,剩余财产将被分配,从而最终消除其法人地位。
2年,该公司仍存在,但应停止活跃的商业活动
清算期间,公司继续存在,但不允许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项。
3年,公司解散在某些情况下仍可恢复
中国没有规定日本同意自愿解散的公司,应在清算结束前由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恢复。德国也是如此
事实上,虽然所有股东都持有相应公司的股份,而且大股东和小股东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但毫无疑问,大股东的权利远远大于小股东的权利,而且由于公司大股东的任意性,常常会出现许多公司破产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