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郑桐巷4号苏故居。这是一座有着100年历史的清朝总督官邸,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也是目前泉州市最大、保存完好的民居。大海变了,这座古老的大房子也经历了从辉煌到衰落再到重生的起伏。据报道,苏于婷(1783-1852)出生于泉州同安(今厦门翔安区),字云山。1814年,嘉庆升任翰林庶吉士。他曾任四川省省长和军事部长助理。苏于婷卸任回泉州居住后,捐赠修复了泉州的考廷、文昌寺、尊景阁,并撰写了《真经》和泉州府学《明伦堂》等碑文。弘扬圣贤,鼓励圣贤学习。
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法院1月21日消息,2018年10月8日,苏故居菲律宾现主人胡(原主人胡的二儿子)和王谋芳(胡的大儿子的妻子和丈夫已经去世)来到鲤城法院起诉泉州一家文化公司,要求其立即搬出故居,退还房屋并赔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这起诉讼引起了人们对围绕这座百年老宅而产生的财产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关注。
本案的三个当事人均为原告和被告
| 1978年,泉州市一家新成立的部门(泉州市一家国有企业的前身)急需一处办公用房,向苏故居的原主人胡出租。房子租出去后,胡把房子委托给他的亲戚林谋雄管理,因为他在菲律宾住了很长时间。1982年,该部在住房用地范围内建造了一栋两层的“综合大楼”,因为原来的住房面积不够用。世界在变。自2002年以来,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原因,业主和托管人一直缺乏对苏故居的有效管理。该部门也已改组为国有企业,其办公室已迁至丰泽区,成为苏故居的实际监护人。2014年,这家国有企业将有争议的房子转租给了泉州的一家文化公司。此时,苏故居出现了砖墙倒塌、梁柱锈蚀等破败现象。
泉州一家文化公司租用该馆舍后,以“修旧如旧”的方式投资对苏于婷故居进行改造建设,并进行文化推广和管理,使苏于婷故居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得到更好的展示,成为弘扬闽南传统文化和黑塞文化的新平台。
199旧居再次显示出新的活力,但产权和使用权的潜在纠纷终于浮出水面。一家泉州文化公司得知他被起诉后,将上述泉州国有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之后,该国有企业也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确认其所建的两层“综合楼”为其所有,并要求胡、、王谋芳在1978年出租该房屋后,向该公司支付共计10万元的维修保养费。
当前财产所有人、承租人和实际保管人都是原告和被告。这三个箱子像一团麻绳,纵横交错,错综复杂。如何澄清各方之间的关系?如何才能妥善解决这个复杂的争端?
司法协助古城保护与发展
1年14月,主持法官再次来到苏于婷故居回访本案。参与此案的文化公司创意总监秦某表示,纠纷解决成功后,公司将对苏于婷故居进行统一规划,使其成为展示泉州古城文化的新地标。
泉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原主任说:“苏故居一案的成功调解经验,对今后泉州古城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类似问题的处理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近年来,泉州为保护和发展古城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关于古建筑和古民居所有权的争议不可避免地增加了
鲤城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适当分离,为古城保护注入市场活力。此外,鲤城法院还发挥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立法联络点的作用,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并参与了古城改造、房屋征收拆迁等重点项目的协调工作。
鲤城法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清坝表示:“今后,鲤城法院将继续总结和完善审判经验,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为古城保护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北京青年报记者郭林林
编辑/倪建宁
校对/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