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者在北京定居的程序已经简化,单位提交的证件数量已经减少到五份。

单位接收证明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推出的“网上留学服务”平台近期已试运行。未来,国外学位认证、国家公立学校出国留学派遣、出国留学就业报告、出国留学档案等四项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在整个平台上在线办理,摆脱传统的窗口服务模式。其中,通过留学生回国就业登记制度,非北京“海归”在北京定居的手续大大简化,单位提交的证件数量减少到5份,考试周期缩短了一半在

传统服务模式下,回国申请就业和定居的留学生需要首先进行国外学位认证和文件传递等服务。存在申请人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实地考察、服务周期长、满意度低等问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任程表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国公办学校派遣服务、海外学位认证、留学申报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安置服务已经全部上线运行。“这意味着留学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已经实现了‘一个注册、一个受理、在线验证、后台分管理’的数字化服务每年将有40多万海外学生从中受益。在

平台上,新的留学生报到就业系统已经正式启动,并于本月试运行。以非北京留学生在北京的就业和定居程序为例。以前,办理年度备案、申请数字安全证书、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提交在京留学人员就业和定居申请材料等业务需要本单位经办人员现场邮寄或提交。现在,他们需要在线提交,而不是在网站上排队。此前,留学人员来京定居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单位受理函、劳动合同、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外国学历证明、社保缴费信息、档案保管证明、户籍证明等12项内容。现在,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所需的申请材料已经大大简化,目前只需要提供其中的5份。审计周期也缩短了一半,效率显著提高。

单位接收证明

附件:非北京籍归国留学生申请就业和在北京定居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期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行动自由、发挥作用”的政策,进一步规范留学人员来京定居服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1年留学生申请要求。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出国前,他获得了博士学位,并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和其他访问。

2。出国留学一年多

3。毕业后两年内提交申请材料

4。45岁以下

5。出国前,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6。与北京的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应当与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一致。

8。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的留学人员,参照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执行。

2,工作流及相关要求

1。在北京用人单位备案备案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备案及接收计划申请办法》

2。北京雇主申报年度接收计划具体要求请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备案及接收计划申请办法》

3。海外学生登录“就业和安置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4。北京的雇主登录“就业安置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预订

5。北京雇主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办公室专职人员应按照预约时间在中心前台提交本单位批准的留学人员来京定居的申请材料。

6。中央审计

被列入国家“千年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国科学院“百年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海外人员优先评审

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生

7。在北京办理就业登记和定居手续留学人员应根据邮件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的家庭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告单、落户介绍信和入户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支付服务费100元。

8。海外学生户口迁移程序完成上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留学生需持出具的定居介绍信、入境人员基本信息表、本人护照签证、外国学历证书、归国留学生证书、定居地址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审批通过后,将颁发入住许可证书。

3。提交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定居材料目录》原件

1992。原《用人单位在北京申请就业安置聘书》

3。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归国留学生证明》复印件

5。硕士以上外国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内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出国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必须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家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颁发的国内博士学位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为博士后或访问学者颁发的相关证书。

6。所有护照、签证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如遗失护照或缺少出入境印章,必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应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回执函》原件

8。

企业出国留学人员就业合同:单位应提供证明其为企业人员的公函及与受聘出国留学人员签订的就业合同复印件。未签订聘用合同的,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单位公函。

非职业出国留学人员和其他单位出国留学人员:本单位与受聘出国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留学人员在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机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代理协议复印件;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驻北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9。非职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留学生还必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原件。例如,对于11月提交的材料,必须提供7、8和9个月的记录。合同、回执和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和印章必须与备案单位名称一致)

10。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北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存证明》原件;在我们中心有文件的人提供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线服务大厅”状态页面的截图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如出国前账户在中心,需提供账户存款合同复印件。已毕业两年以上且在北京大学仍有户口的海外归国人员,在提交申请前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如果出国前北京户口已被注销,必须持有注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销证明复印件。出国前北京市外户口已被注销的,应在注销地或原居住地恢复户口后,先行办理。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应当继续在国外实习或者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违规处理

中心在受理过程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将暂停其申请资格并锁定相关账号。

中心将在受理过程中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公文、印章等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停止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请资格

五、本办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试行

六、本办法由教育部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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