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机关多次遇到违规情况,评审机关可视情况予以通报
(1)相关政治声明不够规范;
(2)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可能产生偏差或引起误解;
(3)有关规定不够合理;
(4)制定程序不规范;
(6)其他需要提醒的情况
备案机关收到书面提醒后,应当主动整改,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相关当事人,防止相关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审查机关要求报告案件处理情况的,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提醒后30日内报告。
(1)违反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违反宪法和法律;
(4)明显不合理;
(5)不符合制定权限;
(6)其他需要纠正的情况
报告机关应在收到纠正请求后30天内报告相关处理情况,并应及时会同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复杂敏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