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无锡312国道K135处的桥面向上海方向侧翻,并在西岗路过桥。经过初步现场调查,翻车桥甲板上有5辆汽车,包括3辆汽车和2辆卡车。3辆汽车被压在桥下,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报道,至少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相关公职人员可能有渎职行为,导致桥梁质量不合格和翻车。另一个是翻车甲板上卡车的严重超载导致共振,这使得桥梁难以承受其重量和翻车。那么相关人员都涉嫌交通事故罪。
在法网上请律师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条第2款第5项,对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严重超载驾驶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
如果翻车甲板上的卡车严重超载是真的,有关人员涉嫌交通肇事罪
2年1月10日,公安部法制局在回复辽宁省公安厅法制局《关于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严重超载的请示》时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超过核载30%的货运车辆可认定为“严重超载”根据该报告,翻车甲板上的卡车应能承载65吨,实际负载为187吨。如果报告是真实的,那么卡车严重超载,相关人员应被判交通事故罪并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