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申请流程如下:
1。应用遗嘱人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如果立遗嘱人难以亲自前往公证处,他可以书面或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他的住所或临时住所。
2。可接受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受理申请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回顾它着重检查立遗嘱人的身份和意愿表达是否真实,他是否被胁迫或欺骗等。
4。出具公证书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立遗嘱人真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表示真
立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
遗嘱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签名和制作日期完整。
注册程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