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眼APP新闻:10月28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和预售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减少售后纠纷本《通知》将于2019年12月1日后对已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实施
《通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符合收取固定(认购)金条件的,必须签订固定(认购)金书面协议,并提示购房者支付固定(认购)金的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无理由退房”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为购买者预付定金,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其他机构融资诱导购买者支付定金,不得组织众筹购房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退回原销售或者变相退回原销售的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出售商品房
《通知》规定,不得在建筑附近宣传或告知未完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等信息。不得向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宣传或告知。没有完成和操作,不欺骗或误导买家。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悉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税收抵免等方面的政策,禁止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应告知购房人销售项目。包括:垃圾中转站、垃圾站、公共厕所、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布置在房地产项目地块内;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商品房项目;(一)商品房住户在用水、供热、强弱电、燃气等管道维护、检查井的洞口,或者房屋室内空间部分有柱子或者障碍物的;沙盘、房屋类型型号、样板房与实际销售商品房的比例及相关详细信息;商品房价格是否包括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和其他设施的费用
在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中,《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销售新的商品房,应同时在商品房销售大厅的显著位置,以及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部门指定的网站集中公示和警示的必要内容
其中,销售网站应公布销售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职务证书、职务编号等。未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列入名单。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及委托范围和期限。
此外,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抵押工程还应公示抵押权人的基本情况、抵押金额、抵押年限和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的证明。
罚款(全额)装修商品房应公示住宅装修价格、住宅装修交付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