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就转移工作,是否违反劳动法

为了满足公司的需要,许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岗位。但是,根据劳动法,除非公司和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单方面调整员工的职位,否则在其他情况下,在调整职位之前通常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

网友咨询: 我在一家模具公司做办公室文员。三天前,公司通知我在本月底转入生产经营。他们违反劳动法吗?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平答:

违反劳动合同法雇主必须首先与雇员达成共识。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然而,因为雇员不胜任工作,所以雇主有权改变或调整雇员的职位。< p>

劳动法咨询

王胜平律师分析:

公司在工作调动时应满足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变更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工作调动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雇主强迫员工转岗,员工可能会拒绝并关注变相转岗和隐性转岗。

调动岗位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及以后的调动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必需的;

2,转让不得有惩罚性和侮辱性;

3、调动岗位必须与原岗位相关,待遇必须与原待遇相同或增加,但不得减少;

4、岗位调动必须符合员工的实际情况,且匹配度越高越好。

5,如果该雇员不符合当前职位的条件,雇主必须提供证据;

6年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王胜平律师补充道:

不称职是企业转岗的常见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在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权单方调动岗位。

但是,单方面调动岗位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企业在没有能力调动岗位时应该掌握:

(1)用人单位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即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任务或者从事同一工作的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中,应使用“工作描述”和“目标责任书”等文件来证明。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并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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