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二批设定证明材料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9〕115号)
在前一期间分两批取消83份认证材料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42份认证材料其中,有15项法规和27项规范性文件据悉,注销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专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方面注销
的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
主要包括五大类:
1可以通过网络验证的方式实现,如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不再提交员工的学历证明;
2可通过跨部门验证实现,如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内不同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反,它是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实现的。例如,在申请工伤保险福利时,不会提交关于工伤的决定。
4是积极探索以通知承诺制取代发放证书,如学校的学习证明、已故职工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直系亲属证明、死亡证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明等。第五,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必要提供更多的信息。如果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的更正申请没有提交到原职业资格证书,原申请将自动失效。
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积极探索替代认证材料的措施,加快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告知承诺制度等。,并促进实现更简单的程序、更严格的监督和更好的相关事务服务。< br>
同时,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增加的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向群众和企业随机转移行政检查义务,及时纠正查处
部门规定的认证材料注销清单
199监管文件
-5规定的认证材料注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