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特殊算法和税率表都在这里。

1。扣缴义务范围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

(1)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收入时,应申请全额扣缴申报

1、个人所得税全部个人工资及薪金所得。

2年,劳动报酬收入;

3年,薪酬收入;

4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年,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6年,物业租金收入;

7,财产转让收入;

8,或有收入

支付

新个税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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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情况扣缴义务人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年,限制性股票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代扣代缴,证券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领取年金时,年金受托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年,拍卖个人财产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单位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扣缴义务人

(1)办理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

1、全额扣缴申报明细

全额扣缴申报明细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次月的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缴纳的所得税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 所有个人(包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具体金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

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应按规定根据居民个人提供的特殊附加扣款信息申请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向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办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下个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申报的有关基本情况的变化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当

2和

上市公司向股东申报股利以及代扣代缴利息、股利和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的方式。

(2)向纳税人提供的扣缴信息

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和代扣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需要在年中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支付工资薪金以外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后,应当及时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等信息

3,计税计算

(a)工资及工资收入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累计扣缴方法计算扣缴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扣缴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的预缴税金。扣缴义务人应通过扣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费用扣除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以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1(见附件)的形式计算累计应纳税款。余额应为当前应付预扣税如果余额为负数,则暂时不申请退税。当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数时,纳税人应通过年度综合收益结算进行纳税结算,多退少缴

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预扣税金额=(累计预扣税金额×预扣率-快速扣款金额)-累计扣款金额-累计预扣税额

累计预扣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款费用-累计特殊扣款-累计特殊附加扣款-累计其他按

确定的扣款,其中:累计扣款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工作月数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和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不计入年度综合收益,取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金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财税[2018)164号文)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所附的月度折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抵扣金额,并分别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居民个人可以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合并到当年的综合收入中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计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及任期奖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及任期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及任期奖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年第118号)的规定,参照年度一次性奖金于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将另行澄清。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居民个人获得股权激励,如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收入和限制性股票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政策延伸至全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股相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 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计入当年综合收益,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应单独全额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股权激励的,按上述规定合并纳税

2年1月1日022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收到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不计入综合收益,应纳税额单独全额计算其中,按月计税的,采用月税率表计算纳税;季度征收,每月计入平均分配,按照适用于月征收金额的月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纳税的,采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在国外定居而收到一次性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收到一次性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对一次性领取年金的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应采用月税率表计算纳税。

(5)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和用人单位已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金额超过3倍的部分,不纳入当年综合收入,单独应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税计算

(6)提前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通过提前退休程序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提前退休程序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实际年限平均分配,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并分别应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一次性补贴收入\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 u\u u\u u 199名个人在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后从原单位获得的一次性收入,按办理内部退休手续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月份平均,并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相结合,扣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 应根据余额确定适用税率。然后从费用扣除标准中扣除当月工资薪金和一次性所得,并按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8)低价售房政策

单位以低于购买或建设成本的价格向员工售房,员工少花的差价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价售房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的规定。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所得差额除以12个月所得的金额应根据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应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与房屋购买或建筑成本价之差×适用税率-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快速扣除

2和

非居民个人,月收入减去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计算(见附件)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保持代扣代缴方式不变。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应当将基本情况的变化告知扣缴义务人。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2)个人劳务报酬、作者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方法预缴税金:

个人劳务报酬、作者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其中,作者报酬收入减少70%

费用扣除:预缴税金时,劳务报酬、作者报酬和使用费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按800元计算;每笔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计算扣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作者工作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每项所得预扣和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预扣和预缴的税额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税率表2适用于个人服务报酬所得(见附件),20%预扣税税率适用于个人服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在结算年度综合收入时,应当依法计算个人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额,计入年度综合收入时,应当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特殊情况:计算保险销售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动报酬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览费用和附加税后,计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推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成本按他们收入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销售人员和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

[备注]居民个人劳动报酬、作者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和预缴计算有差异主要区别如下:

1是收入的计算方法不同在

的最终结算中,收入是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扣缴时的收入额为每笔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四千元,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是不同的可扣除项目

居民个人上述三项收入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收入,年度决算以四项收入的总收入减去6万元支出和特殊扣除额、特殊附加扣除额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三项收入的日预扣额和预缴额将不扣除特别附加扣除额。

3是适用的税率/预扣税率

年期末结算,所得合并适用3%至45%的累进税率;扣缴预付款时,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2,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扣缴率。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作者作品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结算和扣除特别附加扣除额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2非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笔收入的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计算(见附件)个人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使用费所得,为扣除20%费用后的所得。其中,作者报酬收入减少70%

非居民个人符合居民个人要求时,应在年底后按照居民个人的有关规定进行最终结算。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有所得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或有所得时,应当依法定期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预扣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4)支付所得的计税时间为

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所得,应一次性取得。对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一次收入。

物业租金收入,为一个月取得的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基础

附带收入,为每次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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