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
1,持有县农业常住户口;
2年,居住在农村的农村居民和家庭承包土地;
3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平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流程:户主向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水平、固定资产、劳动能力等进行调查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乡(镇)政府审查,县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即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查→县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公告→无异议公告,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低保险支付卡;如有异议,镇政府将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并重新审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申请及证明材料并予以说明。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申请模式参考: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XX县XXX镇(乡)XXX村XXX组x人XXXX出生于XX月,今年XX岁。(全面介绍家庭现状、人数、住房及其他固定资产)目前,该家庭年收入为XX元,长期以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和XX支出。因此,我们特此申请生活津贴。
(逐一描述每个家庭成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收入水平等。)
(详细描述家庭目前遇到的困难,如大多数申请生活津贴的人可能是老人、弱者、病人、病人或不幸的事故如自然灾害等。),描述了在声音和情感方面遇到的困难。目前的收入水平不能满足家庭生活甚至生存的需要。我没有理由相信党和政府会为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家庭的生活危机,并帮助我。
到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