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限制高消费的非常严重的司法行为。它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还被“暂停”在“飞行限制”上。真的不应该
地图/北京
|李
限制高成本人员使用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但可以使用护照乘坐飞机?
1月18日,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社会科学院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马驰在小组讨论会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说他通过研究发现“不诚实的人不能按照现行规定购买高速火车票,他们只能乘坐绿色汽车。”这是对违背诺言者的惩罚。然而,这背后有一个问题:例如,我被第一中学认定为不诚实的人,我不能用我的身份证买高速火车票。但是我有护照,我可以飞,更好“
一般来说,由于航班有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乘坐了矛盾的是,一个人不能用身份证买机票,但可以用护照。换句话说,在不诚实的人员被限制花费过多之后,只要他们有护照,他们仍然可以飞行。对于不诚实的人来说,不乘高铁,而是乘飞机确实更好。
但是,非常严重的限制高消费的司法行为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是被“解除”了对“航班的限制”,这种情况确实不应该出现。
这表明法院的裁决能否得到严格执行仍然是一个大问题。从表面上看,它仅限于高消费,但实际上它并没有得到落实。如果研究人员在研究过程中没有获得如此“意想不到的收获”,外界显然不会知道这个问题。
明确限制高消费,仍然可以飞行其原因是护照和身份证尚未互联,不能在互联网上共享。只有身份证可以用来买机票,但护照不能用来买机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承认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换句话说,如果高速铁路被允许,飞机泄漏确实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及其他交通工具。然而,在现实中,它遭到了滑铁卢,这显然破坏了司法决定的严肃性,从而瓦解了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未能有效限制高消费,这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一旦应用程序执行者和公众意识到这一点,无疑会让人们感到“不舒服”,也会动摇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被执行的“不舒服”的人很舒服,但申请执行的人“不舒服”。就情感和理性而言,这毫无意义;就法律而言,这毫无意义;就正义而言,这也毫无意义。实质上,制定限制消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结束"法律白皮书",并使没有执行判决的人"不舒服"。这是应该伸张的正义。
“高度限制”而不是“飞行限制”,这一制度漏洞的存在以前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有人公开提出,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做好“一个网通办公室”和“一个网通统一管理”的工作,尽快填补这个漏洞,通过做好“一个网通办公室”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和严肃性
□李(工作人员)
编辑:迪宣亚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