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法院应对“法官取保候审”: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胡案据图片显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的封面记者戴瑞苏宇

近日因“湖北省汉川市一名法官取保候审仍在审理此案”被曝光而引起公众关注封面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对汉川法院分水法院法官胡违法办案情况进行了报道。

封面记者从中国司法文件网获悉,2016年4月2日,因在一起疫苗案件中窝藏通缉犯被捕。同一天被保释候审后,胡继续审理此案,审理了近百起案件后才被判刑。

湖北省高级法院党委书记、院长游全荣指出,胡非法办案是一件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事件,必须得到省法院党委和各级法院党委的高度重视。

“省法院党委大力支持孝感市、汉川市委、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处胡违规案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严格法院管理要求,开展整改,狠抓队伍管理和审判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湖北省高级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亡羊补牢第二,我们必须加强团队管理。认真查找团队管理和内部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和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感第三,要狠抓审判管理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清理不规范案件,堵塞漏洞,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

199会议还要求,对胡违法办案负有责任的领导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依法向党和人民高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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