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一方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是,人民法院受理仲裁管辖后,不受理对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承包纠纷;(二)侵犯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三)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四)承包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划拨土地补偿费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