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人在高速公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增加处罚

原标题:深圳:在高速公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的行人将受到

的处罚

新修订的《特别行政区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条例》解释

/阳城通讯员宋通讯员刘明、谢

29年,深圳市交警解释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非机动车条款新规则对行人驾驶非机动车做出了新规定,并对在机动车道上使用电动平衡车、滑板、旱冰鞋和其他滑动工具的行人实施了更严厉的处罚。

交警表示,《条例》第八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20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销售物品、发布广告或者乞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设备的使用;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违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规定的,罚款二百元

目前,交警发现部分学生和上班族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行的上层法律对这种非法行为处罚很轻。近年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深圳交警将对非机动车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交警表示,《条例》第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驾驶改装的、装有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和照明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在道路上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的;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速公路的违反前款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没收改装和安装的装置

1992-018年,因驾驶和骑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0%。在过去的三年中,有144起交通事故是由非法占用道路的非机动车辆造成的,在交通事故中居首位。非机动车非法占用道路造成的交通事故2618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居第三位。非机动车闯红灯和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也分别排在前10位。同时,交通统计还显示,在2018年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司机所占比例最高,为49%这些交通事故,尤其是人员伤亡,经常导致交通堵塞。公众和人大代表强烈要求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条例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通过或倒车的,罚款300元。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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