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

记者侯建斌农业部农村事务局近日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草案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提高行政处罚效率。

《意见稿》明确,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权威性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权合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指导、建议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意见稿》明确提出回避制度,属于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我或我的近亲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决定。在作出回避决定前,自愿申请回避或者已经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会停止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关于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意见稿》增加了相关规定,明确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等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由住所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平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或者违法商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地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如果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也可以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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