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传票拒绝在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缺席判决

蚌埠法院在线新闻2009年初,李杰和方通过介绍认识。同年12月,他们登记结婚,并生下一个名叫宣的女子。由于婚后双方未能建立夫妻关系,他们的性格不和谐,经常吵架和打架。2018年4月,李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是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同,经常吵闹,无法交流感情,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李杰还要求女儿方旋自己抚养。方成功地承担了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她的女儿年满18岁。然而,方在成功收到法院传票后并未出席庭审。在审理该案后,法院认为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并有女儿。婚后,他们也有一定的情感基础。虽然同居过程中的矛盾影响了夫妻关系,但李杰表示,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并不充分,所以他驳回了李杰的离婚申请。

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关系没有改善,方成功也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恢复婚姻关系。2019年4月,李杰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上诉。法院认为,方成功在庭审时没有出庭。法院认为,方成功没有在两个诉讼中出庭,这表明方成功对同居失去了信心,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恢复婚姻关系。这也表明方成功鄙视法律和家庭生活。

最后,法院认定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院支持李杰的离婚诉讼。关于合法妻子宣的抚养问题,考虑到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考虑到她自出生以来一直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考虑到她与方成功生活在一起是适当的,李杰与方获准成功离婚。方成功地抚养了合法的妻子宣。李杰每月向方旋支付600元的维修费,直到方旋18岁。(本文中的名称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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