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徐立新摄
9年1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李光宇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江必新表示,有115项“修正决定”和100项“民事证据规定”根据“修正决定”重新发布修订后的《民事证据规定》中,原《民事证据规定》11条未修改,原《民事证据规定》41条修改,增加47条。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书证命令”制度,拓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二)修改和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地平衡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与人民法院发现的真实需要;(3)完善当事人、证人宣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完善对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促进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落实;(四)补充和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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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