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有序恢复,根据我市防疫和控制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措施调整公布如下:
1、加强
起重机进场登记服务,重点做好进口预防工作,严格执行进口防线,严格执行火车站、客运站和松河、军地、哈潮公路运输服务站的起重机进场管理措施
2、全面放开交通管制
除保留吊车运输服务站外,全市交通管制将取消,所有卡点将取消,全市路网交通保持畅通。
要全面恢复城市公共交通,交通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防疫工作
3、优化居民区和村庄防控措施
1、彻底解除居民区和村庄封闭措施(除重点人员如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外,但优化防控措施)
2年,继续加强对家居检疫人员的控制,挂牌封闭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3,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异常问题,充分发挥联合防控、群防群治的重要作用
4。继续推进“龙江卫生编码”管理
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商场、超市、餐饮机构、批发零售商店、城市出入口、火车站等重要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设立编码扫描信息采集点,对所有进出城市的居民实施编码扫描管理,实现便捷出行和健康数据的准确管理
5、调整《入境鹤类和返鹤类人员检疫条例》
执行《龙江卫生规范》中的“一个规范”监督员和入境“申报制度+承诺制度”。所有起重机进入和起重机返回人员必须注册以申请健康代码,并获得旅行和工作返回资格
1,来自低风险区域(省内和全国)的入境(返回)起重机人员,健康代码状态为“绿色代码”,不需要健康证书检查,也不会实施隔离措施。
2、对来自湖北及其他省市以外的高危和中危地区,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和“黄色代码”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集中隔离“红色代码”和家庭隔离“黄色代码”)临时来起重机讨论业务的业务人员,按照“一物一策”的原则进行考核和实施
3年,外来(归国)起重机人员应落实隔离措施(集中隔离不再是集中隔离,而是应密切监视;家庭隔离的特殊情况)
4年以后,特殊场所、特殊岗位(如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进入(或回)起重机的人员,不论其健康码状况如何,均应执行隔离措施(“红码”集中隔离、“黄码”和“绿码”居家隔离)
6、隔离要求
1,从现在起从省内外低风险地区进入(返回)的起重机均被隔离,经向社会报告解除隔离后(特殊场所、特殊岗位人员除外)
2年,高中危险区进入(回)起重机隔离期限,按照标准流程解除隔离
3年,被隔离人员应采用“一人一户”+“家庭服务”式的家庭隔离;不具备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4年,全家一起进鹤(背),可实行“一家独户”式的居家或集中隔离
7、积极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
1,实行业务服务负清单管理制度,将其纳入临时业务负清单;全面恢复名单以外的业务,以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要求;依法及时关闭和处理违反防控规定的行为
2年,全面推进企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恢复生产,取消审批限制,按照“六个必须”和“两个必须”的要求统筹推进
3年,加强服务保障,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遇到的困难,“一个企业、一项政策”制定了问题清单,迅速解决对“黄码”复工人员和中危地区复工人员,符合黑死病办公室文件([2020年100号)要求的,可不实行家庭隔离,但要落实相应措施。
8、加强监管,完善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指导恢复生产经营的公共场所和企业做好防疫工作,恢复经营,加强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监管,防止问题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恢复营业的公共场所和企业建立健全防疫和控制计划,县区财务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迅速处理发现的问题。
3年,落实防治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行业、各场所防控的主要责任。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相关责任。
4,加强宣传和指导加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引导各类公共场所、企业和公众自觉遵守防疫法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鹤岗抗非典防疫控制指挥部
2年3月15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