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疫情指挥部_宜昌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根据省防疫监督指挥部关于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有关要求,在严格执行湖北省出境通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的原则,现就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发布如下通知:城区内通行

1,城区内通行

,普通道路自驾

,湖北省“卫生代码”绿色代码,通行后通过交通控制点它也可以通过县际班车从城市到县市。市区有出租车。

2、省内旅游

(1)及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湖北省《卫生规范》绿色代码,通过普通公路交通控制点扫描代码,检查、测温后正常通行

(2)进入省内高危地区,通过普通道路的所有交通控制点,用湖北省《卫生法》绿色代码扫描代码、检查和测量温度

(3)从省内高危地区到湖北省宜昌市必须持有《卫生规范》绿色代码。用人单位或主办单位应当租用具有经营资格的社会车辆,向所在地县级防疫指挥机构申请包车运输,并申请办理“湖北交警”电子出入证。为保证安全有序的流动,应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包机模式

3、省外旅行

凭湖北省“卫生代码”绿色代码或其他省“卫生代码”绿色代码,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经目的地县防疫指挥部审批并出具返回相应交通的证明后,持绿色代码和通行证(照片)返回相应交通,并通过交通控制点后进行代码扫描,检查和测温均正常。

4、确实不能申请健康代码的,可以凭出发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护证明出行

5、所有流动人员必须戴口罩,主动亮码(出示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到达目的地后将主要动向当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自觉遵守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

6,本通知自2020年3月13日12: 00起执行附件

:县、市、区防疫指挥部交通服务电话

宜昌新皇冠肺炎防疫指挥部

2年3月13日020

宜昌疫情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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