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企业防控方案_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4号)

根据省防疫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生产的有关要求,按照分工、分类、分时的原则,现将全市企业情况通知如下

1、分类分时恢复生产以县域为单位,分类分时分批组织企业复工生产。复工复产企业可分四类有序实施:

199一类企业,主要包括: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生产销售、原材料配套等)。)、公共设施(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卫生、医疗废物处理等)运行所必需的。),以及为群众生活所必需的(生产和经营蔬菜水果、生产、加工和销售粮油食品、肉类、鸡蛋和牛奶、水产品、超市、销售母婴产品、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库、电子商务和配送餐饮等)。),农业生产需要(种子和种苗生产、畜禽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生产和销售磷和复合肥、农膜、农药和兽药、农业机械生产和服务等相关企业和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一条龙”企业对支持国家和全球产业链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后没有停产的企业继续生产

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货运站、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

三类企业主要包括:本地就业和配套产业链的工农业产业化企业、户外作业建筑企业、法务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企业

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类名单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名单主要涵盖以下人员高度集中且相对封闭的市场主体:剧院、棋牌室、娱乐场、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餐厅餐饮等。在疫情缓解之前,限制名单上的市场参与者不得恢复生产。

今后,除第一类企业已经恢复生产或继续生产外,其他企业将分两个阶段做好第二、三、四类企业的恢复生产工作。

2、分级审核恢复生产复工生产企业实行审批制度。西陵区、吴家岗区、滇军区、小亭区(限额以上)要求企业复工复产,经区指挥部审核后,分批报市指挥部备案。规定下(限)企业由区总部审批各县市、夷陵区和宜昌高新区恢复工作和生产须经当地县级指挥部批准。

3、企业防疫控制责任企业在复工复工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和应急处置计划,做好必要的准备,确保“五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人员调查到位、设施材料到位、环境消毒到位、安全生产到位。

宜昌市新皇冠肺炎防治指挥部199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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