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销售野生动物_内蒙古全面禁止市场内活禽宰杀、销售

关于禁止销售野生动物

(抗击新肺炎)内蒙古全面禁止在市场上屠宰和销售活家禽禁止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呼和浩特中信网

2月3日(记者休伊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3日发布消息称,自疫情爆发以来,内蒙古已全面禁止在市场上屠宰和销售活家禽,同时也没有非法买卖野生动物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彭万珍表示,新肺炎疫情爆发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和农村部、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内蒙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辖区内的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等经营场所的野生动物交易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监管,落实了“两禁”,即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禁止在市场上屠宰和销售活禽。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了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内蒙古还没有发现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市场上的活禽屠宰和销售是完全禁止的。

彭万珍表示,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履行市场管理的主要职责,不得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来历不明的动物和产品。同时,加强对网上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野生动物销售网上监控,督促清除(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坚决阻断疫情病毒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完)

主编: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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