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疫情23日情况_虚假销售口罩诈骗23万余元 黑龙江一被告获刑7年

(原标题:4判刑!长达7年!黑龙江法院公开宣判三项妨碍防疫控制罪!

2年1月25日,黑龙江省三个基层法院对三起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作出集中公开判决。四名被告分别被判七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这是新一轮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第二次组织全省法院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集中审判。

黑龙江疫情23日情况

2年2月1日至6日,被告卞谋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韩国KF94口罩的虚假信息,诈骗6名受害人共计23万余元。其中一部分赃款被卞某某挥霍掉了。2015年,卞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系累犯。卞谋谋到庭后,如实认罪,认罪。鹤岗南山区法院认定被告人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黑龙江疫情23日情况

2年1月28日,被告王谋谋、陈某购买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随附文件的口罩,销售价格增加9800元,销售金额9.8万元。经检验,所涉及的口罩在过滤效率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被视为不合格产品。被告人王谋谋、陈某到庭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陈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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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2020年2月11日在禁猎期内,利用禁猎工具狩猎套,前往禁猎柴河林业局捕杀了一只国家“三属”野生动物野猪(有益、经济、科研价值)。在回家的路上,野猪被公安机关的值班警察抓住了。某某到庭后,他如实认罪,认罪接受处罚,并积极缴纳生态补偿费。绥阳法院认定被告在XXX非法狩猎,判处他六个月监禁

本次集中量刑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将继续完善办案与宣传同步的工作机制,采取案例解释的形式,加强警示教育,震慑犯罪分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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