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3日电(记者何嘉园《福州晚报》)记者昨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禁止一切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通知要求经营单位从事食品管理、进出口、运输、仓储、物流、邮政(快递)、野生动物养殖等业务。要切实履行主责,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不得以食用或生产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收购、利用、进出口、储存、运输、携带、邮寄和运送违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我省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猎夹、猎装、电击装置、禁捕网、捕鸟网等违禁工具、投毒猎捕野生动物、设置陷阱等违禁方法、以人工养殖名义买卖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禁运输、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等经营者在我省为未经批准和检疫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和消费提供服务;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因非法进入农业(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商店、餐馆、俱乐部、农场和其他交易和消费场所以及在线交易平台而受到严厉处罚。餐饮经营者利用广告、招牌、菜谱等招徕顾客的,应当依法查处。用被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昵称和图案制作。依法取缔、查封或者关闭非法经营场所和经营者。
各级林业、海洋渔业、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和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乱吃野生动物的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控告违法行为,并对经查实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