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3日,黑龙江省六厅(局)下发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黑龙江省六厅(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的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六个局分别是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省农业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交通厅和黑龙江省邮政局
199通知指出,黑龙江省已全面禁止食用“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完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狩猎、交易或运输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因科学研究、医学、展览等特殊情况不能食用的野生动物,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检疫。依法取缔、查封或者关闭非法经营场所和经营者。第号通知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其栖息地。商品交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和其他交易运输配送经营者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提供相关服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方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全社会都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习俗,改掉乱吃野生动物的坏习惯,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记者刁实习生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