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号
为了防止境外传染病的传入,严格控制滞留在湖北省来宾市和会昌市的人员,进一步巩固我市的防控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紧急指挥部预防令》等法律法规市防疫和控制应急指挥部决定:
1。公安、外事、卫生、边检、海关、民航、铁路、公路、大数据等部门应建立口岸出入境管理联合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不加区别地实施入境人员信息采集、口岸卫生检疫、重点人群管理等边境控制措施,并从源头上加大对海归(包括境内公民和外国人)的调查力度,确保口岸安全畅通。
2。所有返回长城的海外人员和滞留在湖北的人员在进入长城前必须申请“长通密码”,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进入长城后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3、紧凑型社区(村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属地责任、主要责任、主管责任,对所有到常常返常的海外人员,进来一人,登记一人;滞留在湖北莱昌的人员返回昌后,只有在他们实际居住或工作的县(开发区、新区)总部出具收据的情况下,才能返回昌。在过去的14天里,来常和返回常的海外人员(根据入境时间)被统一安排到一个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4、本市城乡居民有近亲属出国或滞留湖北的,近期有计划返回常,有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情况。必须返回常的车号、航班号、返回常的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在其7日前主动向常实际居住地或单位所在社区(村)上报各社区(村组)应及时向县(开发区、新区)指挥部报告没有县(开发区、新区)指挥部收到滞留湖北人员不准擅自返回常的证明。
5、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指挥部要切实加强对留鄂人员常返常和集中隔离的整体管理,积极稳妥地分阶段、分区域、有序地安排人员常返常各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支持和配合县(开发区、新区)指挥部的防控工作,充分利用自身条件,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并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6、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持续宣传,让群众了解境外疫情情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鼓励群众举报海外人员回长城和留湖北的违法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如果举报不真实,故意隐瞒,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7。充分利用《长通守则》,对全市所有社区(村组)、单位、企业和公共场所实施全覆盖、网格化和地毯化管理。取消其他类型居住区的出入境证件。做好体温检测和代码扫描工作,确保所有防控措施不留死角。
本命令由县区(开发区、新区)防疫应急指挥部执行。市应急指挥部防控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法律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
: 1。县区(开发区、新区)总部电话号码
2,“长通码”二维码
2年3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长通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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