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涨价能举报吗_乱涨价,涉及口罩、猪肉!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罚,可举报

2年11月1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迅速查处的第四批典型案例

口罩涨价能举报吗

案例1:

1年1月27日,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局根据一份报告对贵州省水城县人民堂药业有限公司Faer分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于1月26日以30元/袋的价格销售了8袋(4元/袋)一次性口罩。当事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建议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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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月29日,黔东南州金平县市场监管局检查了该县的主要保健药店。1月26日,当事人销售了注册商标为“锦绣粤兴”,执行标准为2626-2006 KN90的口罩。经调查,经营者网上购买口罩,购买价格为每张口罩5元,购买数量为100张,购买总价为500元,销售价格为每张口罩40元,销售持续2天。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被处以20万元罚款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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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月22日,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局对贵州康药业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1日购买的1元/袋口罩分别为12元/袋和18元/袋。3元/包的价格是12元/包。价格4元/盒,价格25元/盒;1月22日购买的口罩1.3元,每袋60元(20片),不能提供购买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惩涉嫌违反《价格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价格欺诈行为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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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3月3日下午,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安顺区第一猪肉摊贩何祖林进行了检查。王家山区龙泉国际3号楼1-9,发现当事人将屠宰场猪肉平均收购价格提高到每斤27.8元,销售瘦肉型猪肉60元。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从重处罚。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希望广大业户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能够兼顾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依法诚信经营。省市场监管局告诉价格违规者,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任何人胆敢提高价格和寻求不义之财都将受到严惩。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管,并立即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贵阳日报财经媒体记者孙那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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