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国内外的发展_化危为机:疫情中的网课与法学教育创新创业的发展

作者:洪灏

编者按:这学期法学院开设了77门本科课程。根据学校的部署和要求,他们都成功实现了网上教学。在这个特殊的困难时期,大学教师坚守自己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讲述教育的开始。当疫情明显好转时,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线教师的教学“疫情”。今天的发布会是洪灏教授的“化危为机:疫情在线课程与法律教育创新创业发展”的感想

疫情在国内外的发展

(洪灏:男,汉族,1967年出生,湖北黄梅县人,法学博士(后)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等。)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我校新学期的教学工作面临重大挑战,我从事的法制教育和教学工作也受到影响。这无疑是一件可悲的事情然而,我借此机会从当前广泛的在线教学活动中获得了一些难得的灵感。作为一名常年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的普通教师,我认为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网络教学模式的普及,将为我国未来法学教育创新和创业的发展带来机遇

年终危机

“不要嫉妒风暴,世界充满危机“2020年1月23日,武汉市新关区肺炎防疫指挥部宣布关闭该市一直呆在武汉,我现在真的感觉到了疫情的严重性。年底,危机已经到来。应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取消了所有的旅行计划,并在家里和家人度过了一个特殊的农历新年。此后,随着疫情的爆发,医务人员毅然奔赴战场,并必将赢得这场战斗。作为高校的法律教师,我也有自己的战场和任务,那就是保质保量地完成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然而,疫情是激烈的,我不能不担心它。众所周知,大学教育强调面授,也就是说,面授是用来传播消息和消除疑虑的。学生体验知识的广度和学者的风范是正常的。这就是大学教育的魅力和大学教授的风采。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社会学科,“人学”的色彩使得亲自授课的过程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说这场流行病给人们带来了“健康危机”,作为一名法律教育者,我认为这场流行病也给我们带来了“教育危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当务之急

在线教学

“学习就像上船。一根杆子不能慢下来。”“为了应对疫情对教育教学的不利影响,我校立即采取措施,宣布采用网上教学方式,确保新学期伊始“停课、不停学”。法学院也反应迅速,立即开始分配工作。对于这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我自己也在以前的教学工作中使用过,比如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与学生在线交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这是第一次出现如此大规模的广泛采用。这使我更加重视网上教学的师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如何操作教学软件,组织研究生成立网上教学秘书团队,努力不因为我的技术失误而阻碍网上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2月17日,新学期将正式开始,网上教学的效果也将由学生进行测试。为此,我调整了正式课堂使用的教学软件,如超级明星学习链接和腾讯会议,解决了许多技术问题,消除了正式课堂的障碍。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我积极备课,充分利用教学平台提供的技术设施,像线下教学一样与学生交流,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效果。由此可见,这场流行病给美国法律教育工作者带来的“教学危机”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疫情在国内外的发展

教学思维

“为官之心是思考,思考是习得,不思考是不也「很多教育界的同事对流行期间广泛使用的网上教学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中的一些人质疑网上教学不如网下教学有效的观点,并且不应该把鸭子推到架子上。诚然,这种担心确实是有道理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教学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例如,教学软件的稳定性、用户的熟练程度、教学过程中的网络环境以及师生互动的下降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网络法律教育和教学的早期,我也有过这样的担忧。然而,通过自己的实践,我有以下想法

,一方面,传统的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有其不足之处我认为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第一,教学方法稍显单一。从形式上看,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主要侧重于课堂教学,强调教师对学生进行输入性教育。这种方法缺乏互动教学经验,总体上比较广泛;其次,教学内容需要创新。在传统的法律课中,教师主要关注教材。由于参考资料的限制,教学内容有限。学科之间缺乏交流,跨学科的法律知识较少,法律知识的内容需要扩展和拓展。第三,评价体系不合理,传统法学教育偏重理论建模,缺乏实践指导。在这种影响下,大多数高校法学院评价教学效果的方法主要是课程考试,无法从多个维度判断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接受程度。这些不足将体现在我国法学院学生的创业和创新上,这可能使他们难以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的法律实践环境。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许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人民检察院都采用了网上办案模式,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也深入利用各种网上办公平台,共同确保疫情期间中国法律体系的连续性。这种办案方式在未来必将继续发展。法律系学生如何提前适应这种法律实践模式需要考虑。

另一方面,网络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有其优势。以师生互动为例,大多数人可能认为学生在课堂上可以通过举手提问的方式与老师进行交流,而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无法与老师进行交流。然而,我认为在线交流也有它的优势:首先,学生的个性因人而异,有些喜欢交流,有些害羞。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离线课堂中教师和学生之间不同程度的交流。然而,在网络教学环境中,网络环境掩盖了个人气质,学生在熟悉的网络空间中更加放松,与老师的交流更加顺畅。其次,线下交流大多是用语言实现的。学生站起来提问,老师相应地回答在线教学也是如此。不同的是,从教学软件设定的师生交流模式来看,除了语音实现的语言交流,还有文字实现的书面交流。有必要知道书面表达不同于口头表达。前者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语言表达出来,因此对逻辑思维、用词和造句有更高的要求。这就是所谓的“意义先于写作”。这可能是后者不太重视的一点。当然,关于教师和学生之间交流水平的争论只是在线和离线教学之间争论的一个小方面。然而,网络教学也有其优势。技术进步带来的法学教育和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不适宜的。遵循技术规律,与时俱进,是新时期法律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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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

“四季,冬春,创造机会“近年来,网络与教育已经深度融合这种流行病将这种融合的结果直接带入了公众的视野。法律教育教学领域的大规模网络教学就是一个例子,它将对未来的法律教育教学创新和创业产生重要影响,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在这方面,采用网上教学模式可能会给法律教育和教学带来增长机会。首先,有选择地采用教学方法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在网络技术支持的教学环境下,法学院教师可以从多个不同层面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如通过公共网络平台提供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如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情景模拟教学,构建虚拟模拟法律实训平台进行体验式学习在这方面,我工作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开始尝试引进专业设备来培养一种新型的体验式法律课程。二是通过网络实现教学内容的多元化选择从技术上讲,互联网云平台可以为法律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丰富的后备资源,充分利用技术的高容量和共享特性,深入挖掘相关的法律教育资源,确保教学内容既新又全。第三,通过网络实现对教学效果的精细评价网络技术在评价准确性方面远远优于传统的法学教育评价模式。通过技术手段达到全面、广泛收集过程教学数据的目的。它可以观察和分析学生在整个过程中的各种表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传统统计方法在完成法学教育质量评估时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而准确衡量法学教育教学创新和创业工作的实际效果。

因此,通过网络教学,法学教育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构建法律知识谱系,培养信息挖掘能力,培养实践技能,这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模式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首先,开发完善的法律办公软件不仅需要引入互联网技术,还需要法律知识来指导研发活动。在这方面,法国学生无疑比拥有单一知识结构的计算机技术研究者更有优势。特别是当我国的法律教育教学大规模引入网络因素,甚至将网络技术作为法律教学的重要环节时,法学院学生的个人素质将会达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二,网络工作的逐渐普及可能会导致法律实践场所慢慢进入网络空间。在疫情期间,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公司都推出了网上办公,实现了这种新的办公模式带来的便利,如节省在途时间、减少资金消耗、方便统计管理等。我认为,基于当前网上工作模式带来的优势,该模式将在疫情结束后的司法运作活动中保持活力,提前适应这种网上工作模式是当代法学专业学生的一个现实课题。第三,对在线法律教育产品的需求正在逐渐增加。法制教育和教学普及,建设法治社会是一项国家工程。作为一名法律教育工作者,一个人不能把视野局限于大学,还需要投资于社会生活。受疫情影响的网上教学工作为未来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和教学工作模式提供了实践经验,也激发了法学院学生未来的创新理念,即如何通过网络平台将优质的法制教育资源传递给更多的人。

(编辑:曾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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