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企业(旅游景区):
为严格落实省市防疫工作要求,严格防止输入性聚集性传染病发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通知如下:
1、 落实文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
各文化旅游企业要按照《文化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防疫措施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防疫责任主体。 《辉县市文化旅游企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文慧广路[〔2020〕51号)和《辉县市文化旅游局关于恢复城市旅游景点开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慧广路[〔2020〕8号)。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落实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防治措施
(1)加强人员管理对员工实行“一日一进一考一登记”制度,对员工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四不准”。严格执行游客进入公园测量体温、消毒、佩戴口罩等措施,确保游客间距超过1.5米
(2)强化餐饮管理景区内不允许用餐,用餐方式有所不同。
(3)加强健康保护加强工作场所的整体通风,做好公共卫生防护,公共场所应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两次
(4)加强公共安全严禁在疫情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严禁举办各种节日、社交聚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各景区应根据人员聚集情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实时控制人员进入景区,并及时做出判断
(5)强化安全意识旅游景区将实行实名登记购票,推荐网上订票和购票,鼓励实行订票制度等流量限制措施,每日接待量不超过每日最大承载能力的50%,确保游客之间的距离可达1.5米以上;游客在景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并通过单独的座位控制乘客数量,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3、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1)各景区应设置隔离室。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到隔离室进行临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处理。
(2)面对瞬时客流高峰,景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1.停止售票,及时分段进入景区;2.发布流量限制通知,尽快疏散转移的人口;3.用收音机提醒游客戴口罩,保持距离4.加大现场温度测量和消毒力度;5.加强市场调研和判断,将控制区域前移,提前分流
4、加强宣传引导
景区必须提高政治立场,扎实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告牌、网站等平台,对全体员工和游客开展预防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进入市场时公布相关注意事项。利用横幅、广告牌、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等全方位营造疫情防控工作氛围
五、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景区已恢复开放,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 00前重新开放的景区,应向文光旅游局报告当日疫情防控和客流情况。首次收集、判断和报告疫情信息。隐瞒、拖延或者遗漏风景名胜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责任。
6、严格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文光旅游局将会同公安、卫生、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旅游景区恢复工作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和事后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旅游企业恢复工作和再生产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厉的调查和控制措施不到位,缓报、漏报疫情,对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复工、复产开业的,责令停产
辉县市文化广播旅游局
2年3月9日020(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