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皇冠肺炎出境出境出境暴发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皇冠肺炎出境暴发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通知如下:
第一条本通知所称境外平衡入境人员是指从境外直接进入衡阳或从境内其他城市过境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第二条境外称重人员到达机场、高速火车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当如实填写其逗留历史,自觉向检查员报告真实的个人情况,同时告知所在单位和所在村(社区)。
第三条境外收支人员的家属或者亲属应当提前2天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如实报告境外亲属的基本情况、收支航班、列车、活动轨迹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邀请和接待境外称重人员的单位,应当提前2天向所在地村(社区)如实报告境外称重人员的基本情况、称重航班、列车、活动轨道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进入规模的外籍人员纳入县、市、区的联防、联控、监控和管理服务。来自、停留或者经过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应当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来自其他国家的人员进入规模并在规模内有固定住所的,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实行单人单间居家隔离措施(外国公民按《衡阳市预防境外新发皇冠肺炎疫情联合防控工作指引》执行)
第六条县、市、区联防联控机构获得本地区入境人员信息后,应首先进行筛选核实,安排专人在省级交通运输站接运,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防疫控制措施。
第七条迟报、漏报、瞒报或不报境外人员入资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进入秤台的外来人员必须自愿、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报告、拒绝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者故意隐瞒相关病例的寄居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蔓延、影响传染病防控、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区联防联控机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衡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2年3月13日020
县、市、区联防联控咨询服务电话
衡阳0734-12345
衡南县0734-8551555
衡阳县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