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1月11日晚,安徽省新皇冠肺炎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柯文彬介绍了安徽省在疫情期间减轻负担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
根据安徽省的新政策,中小微型企业的租金将在疫情期间降低。租赁国有企业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中小微型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免交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的租金。
在实行国家税收优惠的同时,由于疫情蔓延,导致中小微型企业重大亏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极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困难
降低电力、燃气、物流等中小微型企业成本,工业电价按照国家政策及时下调,工业水价、天然气价格下调10%,为期三个月对于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气、水,由于流动资金短缺和支付困难,实行“不拖欠不滞纳金”的措施。
刘伟新记者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