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州法院在“疫情防控和审判强制执行”工作中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抓”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结合案件特点和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充分利用智能法院的建设成果,使数据跑得多、群众跑得少,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力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审判
原告临夏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于2019年7月向广河县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广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州法院提起上诉。
3年12月12日下午,州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就本案举行了“隔空开庭”。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预审技术人员和书记员提前通过电话和微信指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下载安装“云室网上庭审系统”客户端,并使用会议号码登录“云室”,搭建网上庭审平台。审判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宣布审判纪律,有序进行法庭调查、证据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审判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晰响亮。双方表达的意见不受空间距离和防疫控制措施的影响。
审判后,双方充分肯定和赞扬法院利用互联网审判系统远程开庭,认为这种做法方便了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符合当前防疫形势,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