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的看法和建议_延伸审判职能,防范社会风险——丰满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助力疫情防控

1992年2月14日,020,丰满法院举行听证会,宣布在疫情期间犯有妨碍公共服务罪。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丰满法院办案法官发现,被告人刘某某在防疫期间的拦路截车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向原办案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予以处理。2月18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刘某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总结:2月6日,由于防疫工作的需要,某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和防控,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同一天,犯罪嫌疑人刘牟牟牟牟牟,于牟牟牟的丈夫,因其驾驶的车辆未被纳入自动车牌识别系统,无法进入居民区,将车辆停在居民区入口处,并离开,阻断了居民区的交通。房地产公司选择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被告人于拒绝配合,辱骂并推搡警察,抓伤他们的手指。此后,丰满法院以扰乱公共服务罪判处他8个月监禁。

本案中,刘牟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故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刘牟某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防疫工作开展以来,丰满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对可能危害防疫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出了超前判断和预案。针对在处置有碍防疫控制的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与此同时,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典型犯罪案件将适时发布,法律将由案件解释,从而扩大审判职能,取得明显成效。

对疫情的看法和建议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